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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政策旨在规范大学社区成员以及公认的大学组织和部门在校园内持有和消费酒精. 消费啤酒或葡萄酒的特权被延长,期望这些活动是在补充大学有序运作的条件下举行的. 校外团体和组织与学校签订使用设施的合同,也受本规定的约束.
这项政策还寻求提供酒精教育和认识,促进人类健康,同时为我们的学生营造最有利的学习环境, 我们的校园社区, 访客和客人. 进一步, 这一政策的目的还包括对可能与基督教社会联盟DH学生持有和消费酒精相关的行为或学术问题有关的制裁和谴责.
拥有, 出售, 任何时候都禁止在校园内供应或使用蒸馏酒,除非是在大学宿舍的个人生活单元内,供21岁及以上的居民使用. 拥有, 出售, 在任何时候都禁止在校园内供应或使用啤酒或葡萄酒, 除非根据基督教社会联盟DH基金会校园餐饮服务管理的酒精饮料许可证或在大学宿舍的个人生活单元内允许.
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对21岁以下的人和提供酒的人持有或使用酒精饮料规定刑事处罚, 给, 出售或使被出售, 陈设或赠送, 给21岁以下的人喝任何含酒精的饮料. (国家酒精饮料控制法,第25658 - 25665条.)
本政策在加州教育和行政法规的授权下颁布, 董事会和加州州立大学校长的后续决议和常设命令, 以及大学校长对校园整体福利的责任.
南加州大学学生生活办公室, 招生管理及学生事务处的服务, 指定的大学单位是否负责日常校园生活政策的监督和执行.
官方认可的校园组织, (工作人员, 教师, 辅机, 和行政)可以赞助一个活动,在校园提供啤酒和/或葡萄酒. 赞助这样的活动, 本组织及其成员接受下列责任和条件:
遵守所有适用的州法律和大学政策, 包括遵守申请程序.
啤酒或葡萄酒只能由校园餐饮服务中心出售或供应.
啤酒和葡萄酒只能在以下地点供应或出售:
大学不容忍或承认涉及提供或消费酒精的校外活动. 当学生组织选择赞助有酒类广告的校外活动时, 此类广告不得包含学生组织与大学之间的任何联系. 如果不遵守这一政策,在完成简短的调查后,任何学生组织将立即失去校园认可和注册权利和特权.
校外活动也受州法律的约束,不得购买(不得使用上述资金)和/或向任何未成年人提供酒精饮料. 如果不遵守这一政策,在完成简短的调查后,任何学生组织将立即失去校园认可和注册权利和特权.
对于在校外供应或饮用酒精饮料,大学不承担任何监督和责任. 然而, 如果一个大学团体在校外活动中鼓励或容忍滥用或滥用酒精, 在进行更全面的调查后,可采取适当的纪律处分.